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工厂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与可视化呈现,建设运营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实现智能控碳。推广节能降碳综合服务,为工业企业提供碳排放数据核算、碳排放水平评价、节能降碳计量测试、咨询诊断、改造托管等市场化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资委、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