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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6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40周年。


1985年9月6日,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国家主席令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计量工作从此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计量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值《计量法》颁布40周年之际,我们一起来回顾《计量法》颁布及完善之路……


一、《计量法》的起草过程

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免受不准确或不诚实的测量所造成的危害,计量立法早已成为广大群众的强烈呼声。1980年12月29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了第899号、第2165号二项“关于计量立法的提案”,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了第28号“关于计量立法的提案”,交原国家计量局认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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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3月原国家计量总局成立了《计量法》起草小组,集中上海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1981年4月21日写出了第一稿,共15章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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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从左至右:张家镕、联络员、王宣、刘培英、汤道林、李去糜、汤冠英、唐倩芳


后排从左至右:金华彰、沙正国、李力贤、桑绍新、边长学、许世德、栗荣祥、程德华、李燕、罗振之


前后经过约4年时间,有近10万人参与了《计量法》的修改和讨论,共计修改了10稿。1985年4月19日原国家计量局向国务院呈送了《计量法》送审稿。1985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总理签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


1985年6月上旬,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计量法》进行了初审。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计量法》草案发至全国各地人大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加以综合整理,对《计量法》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二、《计量法》的诞生

1985年8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计量法》草案,并对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8月26日召开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计量法》草案进行了复审。


1985年9月6日下午,在彭真委员长主持下,全体人大常委会委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新中国第一部《计量法》就这样诞生了。从此我国计量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标志着我国计量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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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9月6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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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资料节选自:《中国计量》杂志1996年第7期

《计量法》起草和实施历程的回顾

作者:金华彰  汤冠英  罗振之

注:本文作者为《计量法》起草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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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宣传

三、《计量法》颁布10周年

《计量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国际计量局局长奎恩、国际法制计量委会员主席G.J.法贝尔、国际法制计量局局长阿塔内致信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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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量法》颁布20周年

2005年9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纪念《计量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总结20年来计量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开门立法,与各地方、各行业、企业的代表共同研究《计量法》修改的有关问题。与会代表就《计量法》的修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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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纪念《计量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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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召开纪念《计量法》颁布二十周年大会


五、充实完善《计量法》之路

1996年6月29日,盛夏的武夷山,迎来了来自全国各地100多名参加全国法制计量工作座谈会的代表。它是在《计量法》实施十周年,全国计量工作三年计划取得显著成绩,为研究落实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计量工作提出的“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督,规范流通秩序,加强计量监督”的要求和任务的大背景下召开的。


全体与会代表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计量法》的颁布实施,对促进计量工作、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这是首先应予肯定的。但是因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计量法》的补充完善工作,应提到议事日程,并开始着手有关准备工作……


处罚细则也需做适当修改。应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处罚过轻,不足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对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的管理,应进一步从严规范,确保考核发证工作质量……


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获得制造许可证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加强,要做出有关具体规定,以保证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要促使和加大计量器具制造采用国际建议和国际标准的力度,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


大家认为《计量法》需要完善和补充,建议《计量法》调整范围要包括量值(商品量、服务量、控制量等)和计量行为,要加强引导,立法要有超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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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节选自:《中国计量》杂志1996年第8期

充实完善《计量法》众望所归——全国法制计量工作座谈会侧记

作者:王欣


《计量法》修改草案第一稿为抓紧做好《计量法》修改工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司于2000年8月12日在宁夏银川召开了《计量法》修改工作座谈会,来自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二十余位代表出席。国家局计量司宣湘司长、姜永平副司长、计量管理处钟新明副处长、法制处王建平副处长、量传处马肃林处长等同志到会。会议由姜永平同志主持。


宣湘司长在讲话中介绍了《计量法》修改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目前,计量司已会同政宣司成立了工作小组和起草小组,先后召开了两次座谈会,组织了专题考察,并完成了《计量法》修改草案第一稿的起草工作。


参会代表纷纷就如何调整校准工作、如何调整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如何调整商品量监督管理、如何调整部门、企业计量工作等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会议气氛非常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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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节选自:《中国计量》杂志2000年第9期

《计量法》修改工作座谈会在银川召开

作者:苏红


国家质检总局陆续召开《计量法》修订座谈会

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陆续召开了《计量法》修订质检总局机关座谈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座谈会。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座谈会上,梅克保副局长指出,当前修订《计量法》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且其迫切性日益显现,必须明确立法指导思想与原则,重点解决修订中的关键问题和突出矛盾……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吴清海强调,计量广泛应用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保障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技术手段,是科学技术的基础,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修订后的《计量法》要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提供法律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希望各部门发挥重要作用,和质检总局共同做好《计量法》的修订工作。


质检总局进一步推动《计量法》修订工作

2018年1月30日,质检总局在京召开《计量法》修订工作座谈会。质检总局副局长秦宜智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法规司、计量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法规司关于《计量法》目前修订情况及中国计量大学立法调研情况的汇报,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就大计量战略思考作了专题发言,计量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质监局、中国计量大学有关负责人围绕修法的必要性、修法的思路以及修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讨论,结合工作实践对强制检定、型式批准、计量授权等制度的改革走向以及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修法意见和建议。会议还研究讨论了《计量法》修订下一步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


秦宜智在讲话中指出,要摸清《计量法》修订面临的问题,提高《计量法》修订工作的紧迫性,做好中国计量治理的顶层设计。他强调,在修法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中央精神和基层实际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国与国际的关系、创新与延续的关系、质量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计量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修法与发展的关系、放与管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他要求相关单位要齐心协力,密切协作,全力以赴配合全国人大、法制办做好《计量法》修订工作。


召开《计量法》修订重点问题研讨会

为了更好地开展《计量法》修订工作,应对当前修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2024年6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重点问题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召集计量、法制等领域专家,就《计量法》修订重点问题开展研讨。


参与此次研讨会的有法学界知名学者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学部委员、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教授,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法学知名学者等;前期参与《计量法》修订的相关专家代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法规等有关司局领导。


六、《计量法》的历次修订

《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截止目前共修正5次: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七、《计量法》加快修订中

2023年9月,计量法修订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取得关键性进展。


2025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计量法》修订草案列入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