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就《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


征求意见稿指出,应加强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重点做好质量流量计、温湿度计等关键计量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确保符合国家关于量值溯源与传递的相关规范要求。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6〕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3月9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王孝程

电话:(010)65646238

邮箱:wangluo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3.《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5.《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水站)标识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7.《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水站)标识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2月11日